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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外婚姻也“保险”

2000-02-20 来源:生活时报 邹利 我有话说

英国:为爱情保险

在西方社会,人们的婚姻关系极不稳定,有些人在一生中将要经历多次结婚与离婚,使离异者及其子女备受打击。针对这种情况,英国的保险公司推出了爱情保险业务。参加此项保险的已婚夫妇,每日只需交纳少量的保险费,就可得到如下保障:自投保之日起,夫妻双方和睦相处25年,便可领取5000英镑的保险金;在保险有效期间,夫妻双方有一人因病或其它原因不幸死亡,另一人可领取1000英镑的抚恤金;参加保险的夫妇因感情破裂,经法院调解无效而离婚,被遗弃的一方可获得3000英镑的保险金。这种婚姻保险形式在履行赔付时无须像一般人身保险那样,因计算、鉴定引起争议或纠纷,显得十分简单易行。

美国:先小人后君子

美国是一个重法制轻人情的国家,许多保险公司明白地提醒热恋及谈婚论嫁的有情男女,如果不愿以合约形式订明财务权责,万一日后感情有变时,要为分家产而对簿公堂就大大麻烦了。因此,他们推出的婚姻保险更像是一份分产保证合约,即“保证你离婚时可以分得保单上列明比例的家产。”

保单上按夫妻实际共有财产,将日后如果离婚的财产分配及赡养费是多少一一列明,正所谓“先小人后君子”。缘尽真要离婚时,就履行分产合约,若因为保险责任内的事故不能按此约履行,则由保险公司负责履行。而无须你告我我告你,把钱白白便宜了律师。合同中并且可以商定,搞婚外情而导致婚姻破裂的一方,在财产分配方面要有所扣罚。恋新弃旧者行事前当知自己此举的机会成本和风险几何,从这方面看,它对道德素质不高者有一定的威慑作用。

瑞士:保费随离婚率波动

瑞士的保险公司,设计了一个名为离婚保险的服务项目。参加该保险的已婚夫妇,到结婚25周年纪念日时,可到保险公司领取一笔丰厚的保险金;若夫妻双方中一人未到25周年就不幸去世,另一方可领到一定数额的保险金。保险公司按照结婚年限相应的离婚率大小,制定了独特的收费标准。如年收入为1万美元的参加者,在结婚后的一年只要交纳10美元,但到通常认为是婚后最易出现感情危机的起点即第三年,保险费上升到60美元,到统计离婚率最高的第12年和第17年,保险费分别增加到80美元和100美元。如参加保险者中途离婚,则不退还所交的保险费。离婚保险通过科学的计算和条款规定,从客观上起到了制约随意离婚、保障婚姻生活的持久的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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